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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查涉“摩电”违法行为!荔湖街持续开展这项行动……

| 【图文记者 李绍雄】【编辑 骆福珍】 | 2023-07-11 00:08:09




为切实改善辖区道路交通秩序,

荔湖街组织交警、派出所、城管等部门

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统一行动。




整治期间,荔湖街将重点针对新城大道与荔湖大道交界路口、爱民大道、荔新公路与爱民大道交界路口,严厉整治驾驶“摩电”车辆无证上路、未悬挂号牌、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。


按照《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》要求,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,应当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。对未登记上牌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。

常见“摩电”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处罚如下:
1.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记9分,罚款200元;
2.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的,记9分,罚款1000元,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;
3.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,罚款1000元,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;
4.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,记1分,罚款200元;
5.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,罚款10元;
6.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,罚款50元。





消息来源 荔湖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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